5月10日,文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学院党委委员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党委书记王三礼主持。
上午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条例》第一编总则和第二编分则第六章,由副院长程芸、裴亮,党委委员涂险峰、李寒光、郭婷婷领学。下午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条例》第二编分则第七至十一章和第三编附则,由书记王三礼、院长于亭、党委副书记王若飞、副院长刘春阳领学。
逐字逐句集中学习《条例》后,与会人员发表了学习体会。于亭表示,作为一名党员,重点要做到坚持群众路线和清正廉洁。《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党员言行作出了细致的规定。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意识到言行有底线,是被纪律约束的,如果从思想上放松警惕,就会出现违纪行为。他希望学院全体党员在纪律的约束下,知法懂法、清正廉洁、守住底线。李寒光表示,《条例》第二编第六章规定了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包括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涉外活动中存在有政治问题的言行等。政治纪律是全体党员在政治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我们科研工作者在公开发表刊物前要留意是否有相关的违纪行为,办讲座、论坛要对专家言论进行严格把关。
集中学习环节,王三礼还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他强调,网络行为是党员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乎党员的个人声誉,也影响着组织的形象。他要求学院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言行,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读书班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通过学习,中心组成员加深了《条例》中党员应遵守纪律的了解和认识,坚定了在工作岗位和生活中遵守党纪的决心。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党纪要求贯穿到学院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学习成果,为学院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文字:李光蕊 图片:李少峰)